如何看待澶渊之盟中规定宋朝输给契丹的岁币?

 

让我们来看看黄仁宇先生在他的《中国大历史》中的观点:

“和议中虽然宋辽彼此以兄弟之邦的地位同等对待,但北宋从此被迫每年供给绢20万银10万两。从历史的后端看来,这1004年的协定有它的作用。”

“这岁币只占宋朝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可以当作是给比较贫困的邻邦的一种援助,以弥补双方贸易之赤字这种为和平付出之代价无疑要比战费来得低廉。”

“可是这种看法必须放弃当事人的全部感观,而接受地缘政治的仲裁。当日宋朝之主不可能有此置身事外的反应,他们无法承认这种妥协是事理之当然。中国历史中还没有一个统一天下的大帝国背躬屈节的向一个文化程度低的边区进贡。当时契丹也认为岁币为战败国之赔款,也不可能觉着这是慷慨的赐予而表示感激”

我认为,这种观点真是不寻常。普通人对1004年的和议的思考可能仅局限于感慨其屈辱性。黄仁宇先生的见解就可见其思考问题所站位置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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