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元年,二月六日,诏修《神宗实录》,命蔡确提举,以邓温伯、陆佃并为修撰官,林希、曾肇并为检讨官。

元祐元年,闰二月八日,诏司马光提举编修《神宗实录》,著作佐郎范祖禹任实录院检讨官。

元祐元年,十月,吕公著奉命提举修《神宗皇帝实录》,范祖禹因亲嫌上《实录院乞避亲状》,请求回避,并免去自己实录院检讨一职。

元祐六年,三月四日,《神宗实录》书成,吕大防上进。

元祐六年,三月十四日,以《神宗实录》书成,范祖禹迁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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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神宗实录》。

元祐元年二月六日乙丑,诏修。

闰二月,命司马光提举,邓温伯、陆佃并修撰。

十月又以吕公著提举,黄庭坚、范祖禹检讨。

四年,左仆射吕大防提举。

六年三月四日癸亥,书成进呈,上东乡再拜然后开编,大防于帘前进读,诏止读,令进。【七日赐宴于实录院。】丙子,大防等迁秩。

绍圣元年四月戊辰,从蔡卞之请重修。至三年十一月戊辰书成进之。

元符三年五月,左正言陈瓘言:伏闻王安石《日录》七十余卷,具载熙宁中奏对议论之语,此乃人臣私录,非朝廷典册。自绍圣再修,凡日历、时政记、及御集所不载者往往专据此书,追议刑赏宗庙之美皆为私史所攘,愿诏史官别行删修。诏三省同参对闻奏。靖国元年六月壬戌,诏熙宁、元丰事实具备,元祐绍圣编录具存,订正讨论宜公乃心,务不失实。十月,诏前降参取元祐《实录》及删除王安石《日录》指挥更不行。

《玉海》卷四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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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实录》(朱墨本)二百卷

【案,《宋史•艺文志》作三百卷】元祐中,兵部侍郎青社赵彦若元考,著作郎成都范祖禹淳甫,豫章黄庭坚鲁直撰。绍圣中,中书舍人莆田蔡卞元度、长乐林希子中等重修。其朱书系新修,黄字系删去,墨字系旧文。其増改删易处则又有籖贴,前史官由是得罪。卞,王安石之壻,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瓘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直斋书录解题》卷四

初,治平中司马光奉诏修《通鉴》,祖禹为编修官,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者着成此书。上自高祖,下迄昭宣,撮取大纲,系以论断,为卷十二。元祐初表上于朝,结衔称著作佐郎,盖进书时所居官也。后祖谦为作注,乃分为二十四卷。

蔡绦《铁围山丛谈》曰:祖禹子温游大相国寺,诸贵珰见之,皆指目曰:“此《唐鉴》之子。”盖不知祖禹为谁,独习闻有《唐鉴》也,则是书为当世所重,可知矣。

张端义《贵耳集》亦记高宗与讲官言:“读《资治通鉴》,知司马光有宰相度量;读《唐鉴》,知范祖禹有台谏手段。”

惟朱子《语录》谓其议论弱,又有不相应处。然《通鉴》以武后纪年,祖禹独川沈旣济之说,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白谓比春秋“公在乾侯”之义,且曰“虽得罪君子,亦所不辞。”后朱子作《通鉴纲目》,书帝在房州,实仍其例。

王懋竑《白田杂著》亦曰:“范淳父《唐鉴》言有治人无治法,朱子尝鄙其论,以为苟简,而晩年作《社仓记则》亟称之,以为不易之论,而自述前言之误,盖其经历旣多,故前后所言有不同者。”读者宜详考焉,未可执一说以为定也,然则《朱子语录》之所载未可据以断此书矣。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唐鉴•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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